现在有一个人,进入了别人家的果园,偷走了人家的桃子和李子。大家听说了就会责骂他,居上位执政的人捕获他之后会惩罚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损害了别人的利益而使自己得到好处。至于偷别人的狗、猪、鸡等家畜家禽的人,他不道义的程度又超过了进入别人果园偷桃李的人。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对别人的损害更加大了,他的不道德就更加厉害了,罪责也更加深厚。至于潜入别人家牛栏、马厩,牵走人家牛和马的人,他不道义的程度又超过了偷别人的狗、猪、鸡的人。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对别人的损害更加大了。如果对别人的损害更加大了,他的不道义就更加厉害了,罪责也更加深厚。至于杀死无罪之人,拿走他的衣服,拿走戈和剑的人,他不道德的程度又超过了潜入别人家牛栏、马厩并牵走人家牛和马的人。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对别人的损害更加大了。如果对别人的损害更加大了,他的不道义就更加厉害了,罪责也更加深厚。对此,世上有道义的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并会认为它们不对,说这些是不道义的。现在到了放肆的攻打他国这件事上,却不知道不对了,反而就(这件事情)来称赞它,说是道义的。这能说是知道道义和不道义的分别吗?
杀死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必会有一条死罪。如果按照这种说法类推,杀死十个人就是十倍的不道义,必会有十条死罪;杀死一百人就是一百倍的不道义,必会有一百条死罪。对此,世上有道义的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并会认为它们不对,说这些是不道义的。现在到了放肆的进行不道义的事攻打他国这件事上,却不知道不对了,反而随着称赞它,说是道义的。实在不知道这是不道义的,所以才会记载下来留给后世。如果知道是不道义的,又怎么解释把那些不道义的事记载下来并留给后世这件事呢?
现在有些人,看到的黑色较少时说是黑色,看到的黑色多了时就说是白色,那么大家一定会认为这人不知道黑色和白色的区别;尝到的苦较少时说是苦的,尝到的苦多了时就说是甜的,那么大家一定会认为这人不知道甜和苦的区别。现在做了小的错事,就明白是不对的。大的错事如攻打他国,却不知道不对了,反而随着称赞它,说是道义的。这能说是知道道义和不道义的区别吗?!“由此可知道普天下的君子们,在区分道义与不道义上是多么混乱啊。”
小李上学,古代汉语,墨子,非攻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拖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世;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 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白黑之辨矣;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辨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辨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辨义与不义之乱也。
他说世人对于小非能认识到不对(偷别人的蔬果、取人牛马、杀一人。。。)
但在大非面前就不会判断了(攻打别人的国家)
这从逻辑上是荒谬的,就好比不辨黑白、甘苦一样荒谬
举例(用一个简单的大家没有异议的例子),
类比(然后说自己的道理和这个例子是一个道理)
就是 这样的..................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好了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