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通过了体检,到了政审环节,可以放弃吗?

2024-11-09 00: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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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法律责任中的第第六十六条规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

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

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

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征兵

回答(2):

最好不要放弃,虽然你有放弃的权力,但是这个权力的代价相当大,关系到你以后的信誉问题,所以为了自己以后的前程,最好不要选择放弃。
另外应征青年很多,有相当多的优秀青年等待着祖国的挑选,但是每个地区能录取的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通常也就是十多个人,而且还是优中选优。你能确定一定能选中你吗,万一今年录取不了呢,所以这个险你不要冒,听取自然吧。
第三当兵是个好亊情,部队是个大熔炉,可以培养锻炼每一个有为青年快速成长,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栋梁之材。

而且应征入伍是每个青年应尽的义务,不要存在太多的顾虑,好男儿志在四方,何况是当兵。

回答(3):

没有被批准入伍前都是可以选择的,假如你被批准入伍了,想放弃的话,就会作为逃避服兵役处理,那样的话,你的人生中就会留下不光彩的一面。

回答(4):

如果发了入伍通知书,就要应征。没发,说明没选上,被淘汰了,就没事。一般大家都要找路子才能入伍,没找的基本就算放弃了。放心吧。

回答(5):

拒服兵役,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