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个人工资扣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后,超过3500元的部分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北京市工资为3500以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这个标准是统一的,如果月收入大于3500元,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有超过3500的部分才需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45(元)。
个人所得税应是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险、失业险、医疗险和住房公积金后,再减除3500元费用减除标准,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到手的。因为交那些费用没有走银行帐到你手。
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