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有权自主择业,法律没有规定“户口刚落进去三个月内不可以辞职”;
2、没错!先落进公司委托的代理,就可以从公司委托的代理里转成个人代理。
如有帮助,请采纳!
1、在法律层面没有这种说明,《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2、这个规定可能是企业内部规定,但是该规定违反法律,属于无效约定;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个月不可以辞职一说,大概是公司内部的规定吧,政府没有相应的文件。
如果你的户口落到全国人才哪里,你就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资格了。但落户和辞职,没有必然的关联关系。只要不违反劳动合同,你随时都可以辞职。
可以转为个人代理,因为你此时已经具有北京户口,符合个人代理的条件。此外,你还可以将档案转到北京市人才、你户口所在区的人才中心保管。
没有。如果你的档案是由公司进行的人事代理,只要公司同意你辞职,你就直接把档案从公司帮你办理的人事代理里面退出来,然后进入个人代理就可以了。其它,公司代理跟个人代理的最大的区别是:他会帮你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