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里、寒热、虚实都是疾病过程中所表现的一组组既对立而又统一的正反现象。对这些正反现象,中医用阴阳来加以概括。从每组正反两方面对立的意义来说,表证、热证、实证可归属于阳证范畴;里证、寒证、虚证可归属于阴证的范畴。因此,阴阳八纲中总纲,一切病证都可以归之为阴证或阳证的大原则中。
一、阴证:面色暗淡,精神萎靡,身倦肢冷,气短懒言,口不渴,尿清便溏,舌淡,脉沉细无力。
二、阳证:面红身热,神烦气粗,声大多言,口渴饮冷,尿赤便干,苔黄,脉数有力。
此外,临床上还有阴虚和阳虚、亡阴和亡阳等证。这些病证的名称中虽然都有阴阳,但实质上都是以虚证为主,应属阴证。
三、阴虚:由于阴液不足,“阴虚生内热”所致。主证为低热颧红,手足心热,盗汗,口燥咽干,尿少而黄,大便秘结,舌红无苔,脉细而浮有力,重取则无脉。
四、阳虚:由于阳气不足,“阳虚则生寒”所致。主证为畏寒肢冷,疲倦乏力,自汗,小便清长,大便溏薄,苔白,舌质淡,脉细无力。
五、亡阴:汗多而粘,口干喜冷饮,烦躁,面色潮红,畏热,舌红而干,脉虚数而无力。多见于大失血或脱水的病人。
六、亡阳:冷汗出,恶寒,手足厥冷,气息微弱,喜热饮,舌淡,脉微欲绝。多见于休克的病人。
由于阴阳失调,失去了正常潜藏功能,而引起“上火”症状。
“火”是如何产生的呢?一是直接受自然界“火热之邪”的侵袭而引起“上火”症状;一是机体内存在的能推动生命机能而看不见的“火”,
引发“上火”的具体因素很多。情绪波动过大、中暑、受凉、伤风、嗜烟酒以及过食葱、姜、蒜、辣椒等辛辣之品,贪食羊肉、狗肉等肥腻之品和中毒、缺少睡眠等都会“上火”。
中医把头昏、咽喉肿痛等偏上部位的火热症状叫“上焦火”,把烦热口渴、胃脘痛等中间部位的叫“中焦火”,把便秘、尿赤等偏下部位的叫“下焦火”。又按脏腑开窍,把目赤肿痛称“肝火”,鼻扇气喘称“肺火”,口舌生疮称“心火”等等。结合内在情况,这些火还可统分“虚实”两大类,症状重,来势猛的属实火;症状轻,时间长并伴手足心热、潮热盗汗等的属虚火。这种分类为有关治疗提供了依据。
治疗“上火”要注意两点:一是选用中药,而不盲目投用西药。因前者是调理全身以治本,后者却只能针对症状治其标。二是遵照中医理论辨证施治。如治“中焦火”宜投清胃散等,治“心火”用导赤散等,治“实火”用三黄片、牛黄解毒片等药泄火,最好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若见“火”就用三黄片之类,有时并不奏效,反而误事。
中医阴阳的定义 在《素问•宝命全形论》中有:“人生有形,不离阴阳[1]”;在《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章中有:“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故曰: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
【阴虚阳亢】阴虚指精血或津液的亏虚。一般在正常状态下,阴和阳是相对平衡的,互相制约而协调。阴气亏损,阳气失去制约,就会产生亢盛的病理变化,出现病理性功能亢进,称为“阳亢”。因此,阴虚会引起阳气亢盛,阳亢则能使阴液耗损,两者互为因果。临床表现如潮热,颧红、盗汗、五心烦热、咳血、消瘦或失眠、烦躁易怒、或迫精、性欲亢进,舌红而乾、脉细数等。
中医中所谓的阴阳,是说气为阳,而津液为阴。通常把人体分成阴阳,上为阳而下为阴,左为阳而右为阴。如果身体的阴阳平衡就代表着人体处于平衡,很健康。
中医认为,在正常的情况下,阴阳彼此之间存相互制约的关系,阴阳两种因素在一定的时间或者是范围内,保持消长平衡,我们才不生病。阳,是积极的,旺盛的。阴,是静止的柔弱的,哪一种过剩或者不足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