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户应根据用电性质交纳电费。医院内部有不同的用电设备时,就应该执行不同的电价。2、如果是一个单纯的医院,就应该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如果医院比较大,内部有锅炉房等用电,应执行动力电价,内部有居民小区,应执行居民照明电价,内部有路灯、食堂、浴室、球场等照明,应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3、但目前许多医院内部并没有“分线分表”,不具备分类计量的条件,加上工作人员的惰性,所以常用估数或干脆忽略的方式对待分类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