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需要多长时间可以拿到

2024-10-31 16:25: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身份证办理要60日内。
1、带上过期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身份证。
2、办之前需要缴20元的工本费,用于照一张免冠正面照片,会用到你的身份证上。
3、加快办理的为15个工作日;而不加快的普通时长,最慢是60个工作日,最快也要20个工作日。
1、带上过期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身份证。
2、办之前需要缴20元的工本费,用于照一张免冠正面照片,会用到你的身份证上。
3、加快办理的为15个工作日;而不加快的普通时长,最慢是60个工作日,最快也要20个工作日。

回答(2):

规定60日内取证,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具体以回执单标注的时间为准。

办理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身份证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三日内取证,一般当天可以拿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回答(3):

不超过一个月就可以领取

回答(4):

如果是快件,15天左右就可以拿到。

回答(5):

四十五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 工作规范(试行)》

第八十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自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发证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第八十四条  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接收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信息后,应当在五日内予以签发。不予签发的,由受理地公安机关告知申请人。

受理地公安机关应当自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发证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