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消费时,将会有所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扩展资料:
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建议被执行人及时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案子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信息应及时删除,之后进行消费将不再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院长信箱的答复意见,被执行人如果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法院就应当在系统中进行“屏蔽”操作,案件屏蔽后,面向社会公开的系统就不再显示被执行人信息。
如果当事人对屏蔽信息有异议,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高级的不可以住,一般的酒店没有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可知,星级酒店不可以。
这是法律规定,实际中操作不得而知。
你自己就是那失信被执行人吧,可以住,酒店查不到你的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