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买家交了2万元定金,中介开了收据,现在卖家反悔了,可以提出赔偿吗?

2024-11-09 05: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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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89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保证债务的履行: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返还或者折抵价款。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所述,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 并且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 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购房定金,卖方作为负有履行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 并且交付房屋义务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那么依据定金罚则,卖方应当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尚未订立书面合同,但是你们之间总有口头约定吧?
口头约定应当是合同的一种方式,在口头约定之中可以体现对方的义务,如果买受人已经履行了支付定金的义务,那么卖方违反约定 显然应当支付定金的双倍 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回答(2):

按你说的情况,如果买家已经交了2万元的定金,如果卖家无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话,你可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给你,一共需要给4万元。

回答(3):

你确定是定金?如果双方都认为是定金,且收受方违约,那么就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回答(4):

卖家怎么反悔?

回答(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89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保证债务的履行: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返还或者折抵价款。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所述,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 并且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 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购房定金,卖方作为负有履行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 并且交付房屋义务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那么依据定金罚则,卖方应当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