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招聘形式有两种,下面用言简意赅的话给大家解释一遍:第一种是在每年10月进行的全国性招聘,这类招聘的员工均享有正式编制。这种招聘的对象一般是三类人:一类是应届毕业生,一类是有商业性金融机构、经济部门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另一类是留学回国人员。如果你符合这三类人选,建议通过这种招聘形式进入人行。
另一种招聘形式则是聘用制招聘,这类招聘不由全国范围内一起进行,而是哪家分支机构缺人,哪家机构就单独招聘,因此时间很不固定。大家也可以将这种招聘当做是时间不确定的社会招聘,竞争比较大,机会比较少。这类招聘入职中国人民银行的员工会签订合同,而非“在编”的形式。对于这类形式的推荐程度就要远低于上一种了。
关于人民银行的员工编制形式再给大家说明一下:如果你是通过每年10月进行的招聘进入人行的,那么总行员工就属于公务员编制;分行比较特殊,属于“行员”编制,行员是人民银行独有的特殊编制。这两种都属于正式编制哦~
人民银行-全国统一招聘
正式编制的员工,是人行为了完成未来或过去的任务而确定的人员数量配置,其对人员的实际配置工作产生指导和约束作用。人行的正式工一般是通过每年年初正式的招聘考试进入人行,录用后,直接签署三方协议即可,无需签订劳动合同。一年试用期满后,直接转正,转正后也无需签订合同。 正式编制的员工,其档案在人事局保管,并且没有什么重大错误,单位没有权利将其开除,且需要上级部门批准。 在编,即已经纳入人行的人事编制,就相当于正式员工。
人民银行-聘用制招聘
聘用制,是人行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工作人员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身份属性。聘用制是要将传统的正式编制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人民银行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可以签定聘任合同。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人行招聘形式分为三种,一是直属单位和分行的正式招聘,每年10月份左右全国统一招聘,实行人行专属的行员制,应往届生、社会在职人员均可报考,专业要求宽泛;二是总行招聘,每年11月份跟着国考一起进行招聘,是国家公务员编制;三是各分行机构不定期进行的聘用制招聘,时间不固定,招聘不固定,实行合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