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干活,经常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 犯人劳动是看守所的主要收入来源(狱警的奖金收入),所以劳动的强度很大,基本是早上6点开始除吃饭和交班时间,一直要干到晚上12点,有时任务多加班到凌晨3点,天天吃不饱。
看守所犯人都是睡大通铺,30多犯人挤在一个十几平米的监舍,吃饭劳动拉屎放屁都在里面汗臭气味非常难闻。一年四季只能洗冷水澡,违反监规犯错会戴着手铐脚镣关禁闭,挨打,看守所监规非常严厉变态犯人一举一动都被严格限制,犯人每天上厕所都要喊报告,批准了才能去。每个犯人大便只有几分钟不能超时。每天是发黄的馒头,煮白菜,吃不饱。吃饭只能蹲在地上吃,时间只有5分钟,见到管教要抱头蹲下,低人一等。条件非常差。
看守所经常有安全大检查,所有在押犯人要脱光衣裤撅着光屁股伸开四肢趴在墙上接受严格检查,查到违禁品就要倒霉了。
关押几个月要接受多次审讯,还要戴手铐脚镣拉倒外面指认犯罪现场,审讯的时候要抱头蹲在地上被戴着手铐去审讯室,还要把手脚牢牢铐在审讯椅上连续几个小时审讯。
在37天之内被检察院批捕了就要关押几个月等法院判刑,判刑以后送到监狱服刑。
犯人每天必须完成任务,人人都拼命干活,一到干活时间号里一片钉书机的喀嚓喀嚓声。
一天干十几个钟头,先是腰酸,渐渐发木、僵硬,接着屁股大腿小腿也很疼,七八天后每次坐下和站起都是煎熬,疼呀!腿疼腰疼四肢疼,身体各个部件基本上都疼,连上厕所都不愿蹲,太疼!屁股肉多,但老保持一个姿势,天长日久也受不了,屁股一片黑硬黑硬,都是天长日久磨出黑茧子,手上都是血泡。
干一天活后晚上还睡不了安稳觉,还要值班2小时。
人犯在看守所从事什么样的劳动,无法猜测。但是,劳动强度不会很大。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的劳动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看守所的未决犯,和判处死刑等待执行的死刑犯,除了上午被洗洗脑,成天都没事做,甚至还一起打扑克
确实是这样,我有一个女同学犯了经济案件,被关在广西桂林,关了一年还没有判刑,在看守所里,凡事女的关起来,都要给他们下药,把药给他们放在水里,他们喝水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后来才发现的,让他们不来月经,对身体的伤害太大了,不管别人怎么样也不能这样伤害别人的身体啊!都是妈生的,就算是做错了,也不能这样惩罚他们呀!!!而且关在地下室,非常潮湿,夏天虫子很多,她身上被虫子咬的到处都是伤疤,穿里面的拖鞋,拖鞋下面有洞,地上又潮湿又是水,踩到地上就冒水,脚底都是烂的,在里面只能买他们的药擦,50元一支药,夏天里面很闷,上面是井盖,里面干活还要分任务,如果干不完就罚款,多钱一件,让家里人拿钱。洗澡速度还要快,要不然就把水给你关了,一句话黑,土匪,想不到桂林临桂这么黑!!!!!!!心狠手辣!!!!这就是所谓的公安机关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