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种加班形式的不断出现,应该对这些“隐性加班”的类型进行细化。比如,如果有的任务只是简单回复即可,并不要求8小时工作时间外完成,则不应当算作加班;如果是经常性的、且占用8小时工作以外很大一部分时间,则可能被界定为加班,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并没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这个做法欠妥,但,并不违法。
为什么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