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户口迁出后多久能迁回?
这要看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迁回来,接收地要的话,就可以迁回来了。
是可以迁回来的,但是性质会不一样。迁回来以后你就是居民户口了,而且迁的过程还是会比较麻烦。但是如果你迁过去是放在老公家里的话,那我估计以后是迁不回来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所以你自己要考虑清楚,而且你最好去当地派出所问一下,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市不太一样的,而且你还涉及到跨省的问题,还是问问当地派出所会比较可靠。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