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得到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
引用法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我在2月23日,也就是课长休息完第一天上班我就把离职申请
表交给了他,他叫我2月24日到商场人事部办理。
我在2月24日到了人事部,该部工作人员什么话也没说,只让我到电脑部,财务部的人在我交上去的离职申请表上签完字,然后把我领的工作物品、我的离职申请表收回后,最后说我没有工资,原因是:我的课长给我写的离职愿因是“自离”而不是“辞职″,所以没有工资。我不服,找课长说理,课长到人事部说明情况,但人事部说,表已填完不可更改,就是没有工资。
请问,1。“自动离职”在劳动法中真的没有工资吗?
2。我真是自动离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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