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出轨,并不一定能少分财产,但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
过错在法律上的表现有以下行为: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 暴 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 殴 打、捆 绑、残 害、强行限 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 力,构成虐 待。
4、虐 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 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因此,只有出轨行为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才能认定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请求多分财产。但一夜 情、通 奸、嫖 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也不会影响财产分割。
该咋判咋判,和没出轨没啥区别
和婚外异性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解释一
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净身出户,财产房子和孩子一样都捞不着。
女的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