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租房可以买卖吗

2024-11-17 12: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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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 不可以,石家庄公租房只租不售也不得交易,不涉及任何第三方代办的服务。单纯公租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因为产权属于国家,个人是承租,就像你租住他人住房,住多久,这房子也不是你的,你没有权利卖掉,当然公租房现在正在进行改革,部分地区部分房源可以进行买卖。

二、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三、从2012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将实行“两房并轨、租售并举”,把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整合统称为公共保障房,按照“计划分别上报、统一规划建设、统筹筹集资金、租金梯度保障、统一管理运营”的原则并轨建设和运行。

扩展资料:

石家庄公租房出台了新的政策:

一、申请条件放宽石家庄公租房的新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无力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体。

北京、广州等地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对严格,而石家庄的申请门槛却很宽松。对于新就业人员未设定收入门槛和工作年限,对外来务工人员并无户口限制。“这主要是为了吸引外来人才,尽量降低了申请门槛。”让外来人员更多的选择石市发展。

二、严控面积石家庄公共租房的面积,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由政府或补贴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

以购买、改造、租赁等方式筹集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也同样参照以上控制标准,必须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此外石家庄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均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这样在既能满足基本住房面积需求的基础上就可以降低租金价格,让租房的人付得起房租,减小经济压力。

三、石家庄公租房是不可以擅自实行二次装修,同样对于那些租期已到还是没有退房的人,会按同区域市场租金的1.5倍计收取超期居住的租金,并在诚信体系中载入,承租人拒不退出的,产权单位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家庭不得再次申请任何形式的保障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_河北省人民政府

回答(2):

在我国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费1元/平方/月左右。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价格按照政府公布的建筑成本加上利息,前5年的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但是此房以后只能由政府回购(购买价格加上利息回购),不能自行出售给其他第三方。

公租房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或者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
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规则交纳房钱。
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跟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一旦发现用虚假信息骗得公租房租住的,将强制请求其退出。

回答(3):

公租房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回答(4):

未来几年,重点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在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数量。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