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补办了一个丢的又找到了,两张身份证都有用吗

2024-11-06 07: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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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身份证丢了,补办了一个丢的又找到了,补办的身份证有用,丢的那一个在有效期内的有用,在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2、如遇到身份证丢失,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挂失并申报丢失补领。若当事人未及时挂失并申报丢失补领,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因其管理不善及消极不作为,对损失后果的最终产生存在一定的过错,有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章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回答(2):

办理新身份证期间旧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以正常使用
按规定在领取新证后旧身份证即不能再使用,未丢失的需要交回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但是旧证在有效期内不需要使用机读项目时通常仍可继续使用,这是身份证制度的一项缺陷。

回答(3):

  前一张(丢失)身份证在有时间内与新办的身份证都可以用。  有效期限:
  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

回答(4):

理论上,老的不能用。

回答(5):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