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有义务为离职员工开解聘证明?

2024-12-05 05: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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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啊,(劳动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不开不行(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回答(2):

企业有义务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这是《劳动合同法》第50条的明确规定。

回答(3):

有的,因为这个离职证明会影响到下一家公司她的就业问题,当然你得出具离职证明,这是你的义务,劳动法有规定。

回答(4):

这个不是规定的义务。但是一般的员工会要求企业开具离职证明。但是企业会本着一个人性的方面。会做的。

回答(5):

企业有义务为离职员工开解聘证明,但是有许多企业没有履行义务,那么就需要维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