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刑法规定打人致轻微伤法院会怎么处理?

2024-11-06 23: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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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中国刑法对"轻微伤害”的行为,不处罚;

二、"轻微伤害”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轻微伤害”处罚的,但不执行拘留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扩展资料:

案例:

男子殴打民警致轻微伤 涉嫌妨害公务被批捕

因不满120急救人员未先救治其母亲,男子动手殴打交通肇事者,民警上前制止,也遭其殴打。2014年12月,集美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捕犯罪嫌疑人张某。

2014年11月15日上午,张某接到电话,得知母亲被摩托车撞到,立刻赶到现场。到场后,张某见出警的民警正在疏导交通,120救护人员正在对小腿骨折的肇事者施救,就指责120救护人员说:“他只是脚断了而已,意识还是清醒的,我妈现在人都晕过去了,你们却把她晾在一边”。救护人员回答,要等另一辆急救车来处理。

张某听罢,怒火中烧,伸脚就踢肇事者。一旁民警见状上前制止,但张某不依不饶,还向民警身上打了几拳。最终,张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民警带走审查。后经法医鉴定,被打的民警上腹部伤情构成轻微伤。

办案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张某对救护人员的行为不满,应进行沟通交涉,但其明知民警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却以暴力方式殴打民警,造成民警轻微伤,根据刑法规定,已涉嫌妨害公务罪。

参考资料:人民网-男子殴打民警致轻微伤 涉嫌妨害公务被批捕

回答(2):

  一,中国刑法对"轻微伤害”的行为,不处罚;
  二,"轻微伤害”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轻微伤害”处罚的,但不执行拘留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回答(3):

法律常识:打架斗殴致人轻伤,会判刑吗?

回答(4):

轻微伤属于一般的民事赔偿案件,需要及时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回答(5):

轻微伤只是行政处罚的范围,不构成犯罪,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