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写了不要任何财产和子女抚养权,后来后悔了,还能回来分财产吗?

2024-11-20 19: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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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可以就财产分割另行提起诉讼,法院会审理判决。

回答(2):

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变更,但财产的处份问题超过了一年后不能另行主张了(法律上不支持)。

回答(3):

一年之内可以,条件是发现了对方有财产隐瞒、转移或欺诈等行为;一年之外,发现了也起诉不了,不再受理。
只要离婚协议书生效,财产分割即告终止。一年内有合法理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抚养权不受此限制。

回答(4):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协议约定。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未取得抚养权一方认为,子女跟随自己更有利于其成长,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