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27日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铜仁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市住建[2017]186号)文件要求,在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吕昌林(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建江(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
徐世彪(副局长)
任 伟(党组成员、木黄风管局局长)
成员由综合股、市政管理所、木黄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房管所、质安监站全体人员组成。
二、工作措施
(一)建筑工程
1、加大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管力度。凡是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将施工图报送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查,且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施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同时要加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监督。
2、加大过程竣工验收备案关。凡是未对工程进行消防专项验收或核验的,不能申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加大开展消防专项督查力度。凡是工作不力或隐患较多的项目,我局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反馈。
4、加大重点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耐火性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是否配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和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健全。
(二)风景名胜区
1、风景名胜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备,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
2、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重点隐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三)物业服务企业
1、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建立微型灭火救援机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对物业实施标识化管理。结合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同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三、整治内容
(一)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二)施工企业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三)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及现场施工时采取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情况。
(四)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操作现场配置相应消防器材、设施及防火监控情况。
(五)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场所与办公设施及职工临时宿舍分开设置情况。
(六)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在建项目随主体敷设的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管控情况。
(七)施工现场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防火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情况。
(八)施工现场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2017年8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制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在建项目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将消防安全隐患消除萌芽中。
(二)检查督导、集中整治阶段(9月)。我局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对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组织一次疏散演练、建立一份排查档案执行实名制,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0月)。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由监理单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送印江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邮箱:312226466@qq.com)。
五、工作要求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特别是消防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排查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局属各办公室要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强统筹调度,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地,要严格依法依规重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