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没有交强险机动车上路,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2024-11-16 01: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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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驾驶没有交强险机动车上路,出了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或者车主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超过交强险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答(2):

你好,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由无交强险车主承担,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承担。

回答(3):

没有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伤情和实际损失先行赔付,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所确定的责任按比例承担。

回答(4):

机动车没有交强险上路,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需要受到处罚。
但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无关。

回答(5):

单就事故本身来说转弯车撞直行车是你全责的,假设对方有交强险的话,你全责是需要给对方修车的,而对方无责只需要赔付你100元,你自己的车是需要自己修理的,交强保的是对方,这个概念你今天以后要清楚。
你所想的只是你认为的道理,就法律来说他不买交强险和你在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是没有关系的,这个懂了吗?也就是说全责你还是要承担的,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对方没有买交强险可以处以2倍交强险的罚款,最高2100元的,而你该给人家修车还得给人家修车。
在回到你这个事故中,你这次是全责对方主动提出各管各的对你来说,你是占便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