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家庭暴力 女方提出离婚,无子女 请问该怎么判

2024-12-03 17: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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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男方有家庭暴力,女方提出离婚,如果有证据,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答(2):

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家暴,孩子随其生活对其身心不利,可以归女方抚养,由男方支付抚养费用,先协商吧,协商不成,上法院起诉,法院会考虑男方家暴对子女成长的影响的,因此判归女方可能性很大。

回答(3):

婚后财产,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