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能协助办理公证吗?

2024-11-07 11: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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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司法所可以见证。
2、不过如果是要办理公证,需要到公证处才行。
3、见证与公证不同。见证的法律效力没有特别规定,但办理见证的过程中可以帮助审查协议的内容,有的时候也是有用的。 而公证的效力法律有明文规定,当然公证的效力高,审查严格,更正规。

回答(2):

司法所可以代公证处办理,因为有些地方离公证处远,司法所可以代其办理,一般司法所都是将需要办的公证手续弄全后,攒到一定数量,然后到公证处去统一办理。这样节省了当事人的车船路费,不过司法所绝对没有权利私自出公证书的。

回答(3):

司法所的见证效力可以说是如同普通公民一样。因为他出具见证的文书不是法定的行政文件,所以和普通证明就没区别了。
公证部门的公证效力是法律规定的,有很高的效力。

回答(4):

不能。
公证必须由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法》第七条 规定“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第九条规定“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
司法所不是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不能办理公证业务。

回答(5):

公证是公证处的专用名词,所以“公证”只能在公证处办理。

不知楼主为什么要做见证或公证,所谓见证不过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证明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关键不是看见证,而是看合同本身,如果合同本身因违法等原因无效,不管是找人见证还是找公证处公证,都不能改变其无效的性质。
如果协议本身有效,是否见证或公证不会影响其效力。
提醒楼主,房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双方的协议并不能对外改变所有权的认定。

建议楼主表述清楚到底是什么情况,想达到什么目的,这样才好判断,需要的话,直接带资料找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