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开了一家馒头店,今天食品 药品监察大队,直接拉走了十袋面粉说去检查,还要我交7000元罚款

2024-11-15 16:29:53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您可以参考一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自己分析一下: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