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不认证不抵扣。
但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滞留”:由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认证,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 票“。在次年的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滞留发 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抵扣原因。
一般纳税人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在360天内都必须认证抵扣,经核实不属于进项抵扣范围的,一律做进项转出处理。从而,确保增值税专用发 票存根联与抵扣联数据信息比对一致,消除滞留票。
注意事项:
1、各种不合规的发票不能抵。例如未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票面有涂改,票面信息不全等等,不合规发票当然不能作为抵扣凭证了。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抵扣联,在稽核比对没有返回比对结果或比对不符时,其进项税额也是不允许抵扣的。一般来说,当月认证的发票需要隔月申报时才能填列申报表进行抵扣。
3、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发票不能抵。
提示:某企业购买电视机,安装在单位职工宿舍或者职工餐厅,那就是职工的一项福利,这样取得增值税发票就不能抵扣。如果购买的电视机放在会议室办公用,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就可以抵扣。
4、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这些发票都是不允许抵扣增值税的。尤其注意纳税人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贷款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即使取得增值税发票也不能抵扣。
扩展资料:
过程: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发票代码、发票号、开票日期、购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
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数据将在那等待90天,等待销售方抄报税的数据资料并与之进行比对。
比对一致则通过;不一致或没有相对应的发票数据可比对,则自动将该信息转到未通过的数据库中。税务稽查就会根据转来的认证发票上的信息找到开出和取得发票的双方,查实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认证
1、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抵扣可以不认证。
2、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认证不抵扣。
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一般纳税人,并且在允许抵扣进项税的范围内,则通过认证进行抵扣进项税;
2、一般纳税人,其进项税额不允许在抵扣进项税,则可以采用不抵扣,按含税金额入成本费用;也可以先认证抵扣,待确定不属于抵扣的范围时,作进项税转出;
3、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进项税额抵扣,则不需要认证发票,搂含税金额入成本费用;
4、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进项税不得抵扣,按含税金额入成本费用。
不抵扣也要认证的,只要取得增值税发票,不管你账务如何处理,你都要认证。然后在申报的时候,有一项是转不抵扣发票,把那张发票输入进去就行了。
1、在狭义范畴来说,是这样的,不抵扣就费事去认证(现在税务申报系统并未明确取得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认证);
2、在广义上说,不认证所有发票,不利于税务机关统筹进行发票比对,失去比对发票的现实意义。这还有待改进相关认证及抵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