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7%(基本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有特殊规定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1%: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基础电信服务
6%: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增值电信服务
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增值税税率就是增值税税额占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的比率,是计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增值税税额的尺度。我国现行增值税属于比例税率,根据应税行为一共分为13%,9%,6%三档税率及5%,3%两档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