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取得开具日期为2017年7月1日后的普通发票,如果未填写税号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2017年7月1日前所取得的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未填写信息的普通发票,在2017年7月后能用作报销凭证。
普通报销发票是可以的。普通报销发票只有名称就可以开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