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知府的俸禄按品级而定,四品知府的俸禄为每年**105两白银**,加**105斛大米**。这些俸禄折算成现代的价值,相当于当时的**3.3万两白银**,大约相当于今天的**25万~38万元**的月薪。
这只是基本俸禄,实际收入可能会因为额外的赏赐、奖励或者津贴而有所不同。
根据记载,在清朝时期一个知府的俸禄约为180两银子,是当时一个普通劳动者的18倍,而当时一两银子大约为现在的300到400块钱
清朝知府是从四品官员一年是105两的俸禄 当然了 清朝官员贪污问题严重 一般来说 非清官 收入也不会只靠一年的105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