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用最低月工资标准除以以下数字:[(52星期*5天工作日)-全年法定节假日天数]*8小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