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是指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案件和离婚案件的被告,以及其他不到庭就无法查明案情的被告。两次传票传唤是指人民法院送达传票,并由受送达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无正当理由,一般指没有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使被告无法到庭的特殊情况。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被告方,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你收到法院的传票,而你对对方所起诉的事实没有异议,你可以不去。反之你就的去。既然让人起诉了,还是去看看什么事,早晚都的解决,跑不掉的。除非对方不告你了。
看个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