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好朋友小杨,他跟他的一个朋友小李合伙开了一个公司,小王以技术入股,小李出资,两个人各占一半

2024-11-01 08: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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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人认为应该有效。毕竟没有涉及“小李”的利益。只是个人的转让。不过小李也算是大股东,有知道的权利。(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事实该这样解释:

协议无效!小李是大股东,公司股份的转让必须有股东大会的通过,否则无效。

回答(2):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外转让股权,应当通知所有股东,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不购买,或者在规定期限内不表示要购买,则视为同意,你可以购买相应的股权。
你们这种暗股的形式,仅仅在你们之间有约束力,对于公司对于另一个股东都没有约束力。所以如果你和你好友之间如果发生纠纷,一点用处都没有。谨慎为之!

回答(3):

现在有很多人有资格入股,但自已凑不齐股金,所以会拉一些自已的亲戚朋友投钱给自已,自已分得红利后,再按比例分给投钱的人。但前提是你绝对信得过的人。并且无论如柯你都得和你好朋友小杨签协议,并要有见证人在场签字。有一个名人说过:做事情得有好的盼望,还得有坏的准备。这世上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