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里的“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理?

2024-11-17 13: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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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专项附加扣除一般指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

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扩展资料: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项附加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回答(2):

回答(3):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可以修改吗?

回答(4):

专项附加扣除的六大项中,没有残疾人照料扣除的内容。 是不是也应该把重度残疾人家庭和有年满60岁的老人赡养这两种扣除一并考虑

回答(5):

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专项附加扣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如下:

月度收入 - 5000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

办理:
自己填写表格,再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了, 月度收入 - 5000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