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男方发短信发微信威胁我,说要离婚杀我杀我全家,报警两次没有,我法院开庭都不敢去,怎么办

2024-11-08 14: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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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向法院申请对被告采取强制措施。
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回答(2):

1、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回答(3):

坚决离婚,勇敢出庭。请求法院颁人身保护令,可有效警告男方的行为。

回答(4):

相信自己,没那么容易死去!

回答(5):

你不离婚不是更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