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关于遗产的法律问题

2024-10-30 09: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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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他的妻子·女儿·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可以继承他的房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的父母起诉到法院,要看他父母的诉讼请求而裁决。因为房产属不动产,一般不允许分割处分。如果他父母坚持请求法院裁决卖房,而他的妻子和女儿不同意。法院一般通过调解说服他的父母接受经济补偿。即房产归妻子和女儿,妻子和女儿补偿父母应得房产价值的金钱。如果不同意调解,法院只能驳回起诉!而他的父母如果直接请求经济补偿,就一定能胜诉!因为这样法官可以发挥自由裁量权,或裁决妻子和女儿得房子而补偿父母。或裁决卖房再分割房款。由于父母生活困难,还可以多分得一部分财产!

回答(2):

遗产自继承发生之日起至遗产分割为止,应该处于各继承人的共同共有状态。男的妻子、女儿、父母均是法定第一继承人,故房子应是共同共有。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也就是说,父母有权请求分割这套房子,而妻子和女儿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她们不同意变卖,也不同意购买,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财产,由法院对房子进行拍卖。

回答(3):

共同共有关系中,各共有人则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回答(4):

由儿媳和孙女将公婆的份额买来,把公婆的那份的钱给给公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