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轻伤犯罪案件被害人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应及时告知被害人诉讼权利以及相应的程序性法律后果,并制作笔录,签字确认。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正在侦查、审查起诉的轻伤犯罪案件,被害人要求改变程序,自行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公安、检察机关应予同意。 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轻伤犯罪案件,经审查证据不充分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法院要求被害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的,被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法院受理被害人直接起诉的轻伤犯罪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法院受理被害人直接起诉的轻伤犯罪案件,可以向公安、检察机关调取有关证据,公安、检察机关应当配合。 为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轻伤犯罪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具备下列条件的,经审查属实,公安机关可以撤案,检察机关可以作相对不诉: 1、当事人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 2、当事人双方和解,被害人书面要求或者同意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3、犯罪嫌疑人本人确有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已经消除,不需要判处刑罚。 对于轻伤害案件慎用强制措施,慎用刑罚。对轻伤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危险性已经消除、没有逮捕必要的,不得采取逮捕措施。这样有利于缓和矛盾、化解纠纷。
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个很正常的。如果感觉判决的刑期重,可以上诉。如果判刑轻了,检察院会抗诉的。反正是上诉不加刑,为什么不上诉呢?
那要看定什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