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私闯民宅可以起诉吗?

2024-11-23 00: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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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非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具体情况你说的也不太清楚,还不能判断,但如果是构成私闯民宅的话,看样子你是能告他们的,但以中国的现状,你告了他们,恐怕你以后也就没法在那个地方活的放心了,他们会不定期的找你的事的。作为中国的小老百姓,能忍就忍吧。

回答(2):

你有足够的证据当然可以起诉,但是要公安局不是在执行职务

回答(3):

如果是行政的话,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如果是个人,可以起诉

回答(4):

要看情况,他们是否给你造成了人身,财务和精神的损失{一项就够了}如有便可以起诉

回答(5):

当然可以可以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