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你弟弟要负刑事责任这点没问题。2、同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234条第二款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你的弟弟有可能被判到3年以下(这个很关键)。3、我国《刑法》第72条、74条规定。“缓刑”需要满足一下三点: a、最后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硬性规定) b、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法官自由裁量度相对较大) c、不是累犯(硬性规定)也就是说你弟弟如果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话,那么就达到了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在实践中,如果令弟有自首且认罪态度良好等情节的话,再找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出具愿意代为教育看管的证明文件的话,令弟要判个二缓三还是没问题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