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设立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也设有军事法院。分三级设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为一级,军区级单位的军事法院为一级,兵团和国级单位的军事法院为一级。其任务是:审判现役军人、军队在编职工的刑事案件和依照法律、法令规定由其管辖的案件,惩办危害国家和损害国防能力的反革命分子及其刑事犯罪分子,以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法律和军队秩序,巩固部队战斗力,保护军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和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各级军事法院的审判工作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监督,下级军事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上级军事法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