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 持有中国护照的人士
<所须文件>
1.赴日签证申请表
2.护照(正本及复印本)
3.香港身份证(正本及复印本)
4.有效香港居留许可(正本及复印本)
5.6个月内拍摄之彩色证件相1张(4.5厘米 x 4.5厘米、正面、无帽、无背景)
6.过往如曾到访日本、欧美各国等,请出示相关之记录(旧护照等)
观光签证还需要准备如下文件:
认可在香港或澳门永久居留,或有1年或以上逗留期间的居留许可,现时合法地居住在香港或澳门,并於到访日本後,可以以同一居留资格返回香港的人士:
【申请人准备之文件】
证明能支付旅费的资料:由公共机关发出之1年间的收入证明,或申请人之最近3个月的个人银行存摺、银行户口月结单(正本及复印本)
在职证明书(请参考样本)(对於作为受扶养人士如:父母、配偶或孩子的时候,则须要扶养者之在职证明书及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之原本及复印本。)※持有学生资格的人士不需要。
滞在予定表(请参考格式 - 英语版) ※持有学生资格的人士不需要。
具体可上在香港日本总领事馆网站查询:http://www.hk.emb-japan.go.jp/chi/visa.html
另外现在有合法机构实行代办签证业务,也可上在香港日本总领事馆网站查询:http://www.hk.emb-japan.go.jp/chi/docs/visa_dairi_announcement2_chi.pdf
越秀区海珠中路72号 83115711 越秀区东华东路367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7:00 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广州市居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