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私了,一般是指达成刑事谅解。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一般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并由被害人一方向对方出具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谅解书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刑事拘留是刑事立案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的,不可以私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如果已经被刑事拘留,说明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不存在私了的。没有特殊情况的话,要经历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
刑事案件不能私了;
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起诉,所以不能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