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得是爸爸的名字,现在爸爸去世了(爷爷奶奶早已去世了),叔叔把房产证拿走,我能要回房子吗?

2024-11-03 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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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根据继承法,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按你的说法,房产证是你爸爸的名字,那么你母亲(她出走的事,由公证处解决)和你,就有法定继承权,你叔叔还不具备继承权。
三,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你叔叔,要回房产证,并将房子继承、过户到自己名下。

回答(2):

  • 当然可以,你叔叔的行为是违法的。

  • 从您的描述中,房子如果是婚后取得,无论写的谁的名字,房子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 属于您父亲的部分,在您父亲去世后,应作为遗产处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由您和您母亲来继承,没您叔叔什么事儿。

  • 您可以向房子所在地的房管局进行申请补办房产证,就说原房产证丢失,但需要那好您父亲的死亡证明。

  • 还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3):

可以,你是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