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评论》2007年第3期
【摘要】以往学界关于税收筹划合法性与正当性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已不足以指导目前变化着的税收筹划实践。
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不仅直接源于税法规范的明文规定,而且内在地根植于法律特别是税收理念、税法原则、立税精神等更广泛意义上的正当性。
因而,需要学术界和实务界冲破先前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范的研究范式,脱出经验主义的窠臼,代之以新的税法学研究视角,对税收筹划行为进行系统考察,站在一定的法理高度,以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对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多维度识别,以对特定税收筹划行为做出恰当的分析,得出更加理性的结论,从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的税收筹划行为,并为创新税收筹划规制制度提供新的理论支点。
据学术堂了解,税务筹划说白了就时帮助企业节税。
它来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收筹划作了这样的表述:“任何一 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税收筹划的规范化定义得以逐步形成,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
那么,企业为什么要节税?
很多企业都会有以下几个问题:
成本发票不足、企业不敢分红、企业所得税高、个人所得税高、增值税税负重。
特别是随着我国营改增的全面展开及金税三期的进一步推行,税务管控越来越严格,尤其是金三上线后,它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和自动化税务监管能力,帮助税务机关更加高效地识别和查处纳税人的不合规行为。购买发票、虚增成本、 虚增人头 是企业最常用的“避税” 行为,若企业再继续采取之前的一些不合规操作,必将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
而企业所得税务税筹划是有限公司的一种税收种品,个人独资企业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
两个条件必须写:企业所得税、节税
可以从目前税务局的一些政策及企业自身经营情况着手,着重讲解如何节税。
最后,在节税的方法上一定要加上要注意风险预控,任何不把控风险的操作后期代价只会越来越大。
而风险预控可以通过金税预警表来给企业先做一个诊断。然后再在风险预控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合理合规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