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年,以应天府(今南京)为京师,大都路于洪武元年八月改称为北平府,同年十月应军事需要划归山东行省。洪武二年三月,改为北平承宣布政使司驻地。燕王朱棣经靖难之变后夺得皇位后,于永乐元年改北平为北京. 1928年北伐战争后,中国的首都迁到南京,撤销原京兆地方,北京改名为北平特别市。 1949年1月31日,傅作义将军与中国共产党达成和平协议,率领25万国民党军队反正,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北平市,实现对北京的解放。同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北平更名为北京。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
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