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情人开房违法吗

2024-11-22 12:33:5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与情人开房虽然不违法,在道德上是要受到谴责的,法律上也不保护这种行为,警察也不会管。但是如果涉嫌卖淫嫖娼,会受到治安处罚。与情人开房,如果双方有任何一人已婚的话,违反婚姻法里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条 传播性病罪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回答(2):

一般来说,你和情人开房不涉及违法的问题。除因遇公安机关盘查,导致出现社会评价降低及婚姻矛盾外,以下两点提醒你注意:1、如果你情人是现役军人家属你就要小心了,这个涉嫌破坏军婚罪,该罪在实务中比想象的容易认定。另,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军人所在单位往往会出面,对这个很不利。
2、如果你是在婚内有与情人开房,离婚时无过错的你的配偶可以向你主张过错赔偿的。以上包含可能另你不适的假设,请你原谅。希望回答令你满意并采纳。

回答(3):

不违法,只是道德谴责而已。

回答(4):

认识就不犯法。

回答(5):

双方都是已婚了,和情人开房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