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和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和管理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2.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在医疗业务方面逐级负责。
3.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上级医师应于查房后3日内审签查房记录,严把质量关。
4.认真按规范要求书写病历,每月进行病例讨论不少于2次。
5.本科医师轮流参加病房和门诊工作。
6.对进修、实习人员从严要求,指定专人带教。
7.科内人员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与科研项目,须先在科内作开题报告和讨论,制定相关计划,科主任审签后报医务处科教科审批后方可进行。
8.每月召开科内各病室主任业务学习、科务会、病员座谈会及质控会各一次,总结研究医护质量及科内工作。
9.医师实施对病员病情的告知义务,告知要点要记录于病程录内,必要时病员或家属签字认可。输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应按规定在实施前与病员或家属签订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