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写着儿子儿媳的名字,若离婚,女方有权分得房产的一半吗?

2024-11-15 2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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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双方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或已经对房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2、双方若无任何约定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进一步明确出资方式:
(1)若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双方名下,那么除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情形外,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父母部分出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此种情形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解释(一)》第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回答(2):

女方有权要求分得一半。既然房产证是儿子儿媳的名字,那就应该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儿子儿媳离婚的情况下,只要儿媳没有过错,她就有权要求分得一半的房产。另外,既然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儿媳的名字,就说明你把房子赠与儿子儿媳了,你无权再要回来了。

回答(3):

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写着儿子儿媳的名字,若离婚,女方没有权利分得房产的一半,只要父母是全款买房,女方就不能分得房产的一半,除非是,父母负的首付,夫妻两个还贷款,这样两个人离婚,女方就可以分到一半的房产。

回答(4):

女方可以分配一般房产的,因为房产证上有你儿子儿媳的名字,就意味着这个房子的一半产权有你儿媳的,如果离婚,你儿媳可以主张分配一般房产的。

回答(5):

有证据证明产权登记错位,儿女非实际产权人的,女方不能分得产权。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父母是实际产权人的,以产权登记人为产权人。女方是共同产权人 ,一般来说是均等产权,女方应有一半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