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报关所需要的单证:
1,出口方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以后,在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之前,需要备齐海关所需要的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为:清单、发票、合同、报关委托书、核销单以及船公司装货单等。
3,备齐海关税则所需要的各项证件,比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的,需要提供手册报关。
二,出口报检所需要的单证:
1,出口方应该在报关之日的前三天备齐所需要的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需要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厂检单、报检委托书以及纸箱包装单等单证各一份。
2,如果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或者是欧盟,货物的外包装为木质的,需要做熏蒸或者是热处理。此时出口方需要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还需要提供熏蒸证明。
3,做熏蒸处理或者是热处理的单品,出口方应该在报关的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制定的堆场或者是港区,然后等待进行熏蒸,熏蒸的时间一般为24小时。
三.进口报关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2、发票。
3、装箱单。
4、合同。
5、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6、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四.进口报检时提供以下资料:
入境货物报检:外贸合同、境外发票、提单、装箱单、磅码单、许可证(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进口废旧物品环保批文等)、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出具的检疫证书、熏制证书等。
装箱单,发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