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欠款无力偿还,夫妻现已离婚,法院还可以判决由妻子工资扣还吗?

2024-11-27 21: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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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若债务为丈夫婚前个人债务;婚后夫妻约定债务各自承担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借债时,债务人与债权人明确表示为债务人个人债务的。妻子没有义务帮助偿还。
若债务为丈夫婚后债务,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夫妻双方虽有约定债务各自承担但债权人不知该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离婚时,剩余债务由双方均摊,妻子承担一半债务。但妻子收入仅能维持其生活水平,法院强制执行时会保留被执行人必要生活费用。

回答(2):

可以是可以的,因为是之前的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就你所说的情况,妻子的工资仅能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法律也不是这么无情的,强制执行也以维持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为底限。

回答(3):

当然不可以。

离婚之后,妻子的收入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法院不能执行。

回答(4):

不会,离婚了,也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回答(5):

如是婚前债务,且妻子从中获益,离婚后也有分担债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