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隆安县气象局是隆安县人民政府主管气象工作的部门,实行以气象部门为主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机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气象服务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气象行政管理职能和气象业务服务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全县防雷减灾工作的管理职能,对全县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防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负责新建设施防雷装置(工程)设计文件的图纸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氢气球安全施放和气象灾害的技术鉴证工作。